欢迎来到「童话」世界,这里,血月高悬,诅咒啃噬大地,童话的糖衣早已剥落,唯余骸骨与硫磺的焦臭。你曾是异界的旅者,如今却沦为噩梦的囚徒。银魄教会的荆棘刺穿天空,恶魔的冰镜冻结灵魂,女巫的诅咒将纯真碾作齑粉。在这里,火柴点燃的不是希望,而是焚城的业火;神灯许下的不是愿望,而是血肉的契约。握紧你的破魔之剑,填装六发附魔子弹。斩开雪女王的冰冠要塞,踏入纺锤塔的梦境深渊,直面云端巨人之城的地狱之门。每一场战斗都是与堕落的对弈,每一次选择都在拷问救赎的代价——摧毁金鹅赌场,百万灵魂将沦为饿殍;放过诅咒的卖火柴少女,整座城邦将化为灰烬。魂系黑暗童话,高燃战斗与道德困境交织。探索神秘的欧罗蒂亚大陆,揭开勇者讨伐巨人的真相,在血肉风车与机械夜莺的嘶鸣中,寻回被玷污的童话本源。记住,仁慈是奢侈的毒药。唯有猎魔人的血,能洗净这片大地的癫狂。「跨界而来的勇者,你的剑上沾满恶魔之血——但下一个被斩落的头颅,会是你自己的吗?」
衣黄山人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童话崩坏后,我成了恶魔猎人》、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衣黄山人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最新章节童话崩坏后,我成了恶魔猎人全文阅读推荐地址:http://m.xspsw.com/xianshishuwu_103205.html
玄幻连载
前世今生+女强+嫡女+双洁+he瑾初,现代地下组织排行榜第一,代号“魅初”,只完成sss级任务。一朝穿越成为异界无法修炼的废材洛瑾初,既来之则安之,至少原身生活很好啊,有护犊子的洛家家主祖父,还有温润如玉的双生弟弟,还有个青梅竹马的邻国太子,这生活简直不要太好!突然来了个身着的玄衣男人,洛瑾初,“敢问公子是谁?”玄衣男人,“你命定之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场相遇到底是偶然还是命中注定?
最新:第436章 最终章
玄幻连载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快递员蒯(kuai)迪元在雷雨中遭遇意外,带着随身物品穿越到修仙界:我是谁?我在那?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最新:第38章 直面
玄幻连载
“系统,我真不想转换啊!” “那你想干嘛?” “我想自己修行!” “就你那天赋,吃屁呢!” “过分了啊!……”
玄幻连载
每个人心中都魔,有的来自认知,有的来自外界环境,有的来自经历。有的人把魔留给自己,有的人让自己成了魔,而有的人成为了别人的魔。是否成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但与众不同是不是魔?不入正道,不遵循大众,是不是魔?如果是,我们就是世界的魔
最新:初遇血爪
玄幻连载
一心想当武林高手的王禅穿越到了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只是坑爹的是,他竟然成为了一名少林杂役弟子。我要喝酒,我要吃肉,我还要漂亮的妹纸!王禅无语问天。就在他已经开始要怀疑人生时,他发现自己身上戴着的玉蝉挂坠竟然能够带他自由出入“金古黄”为主导的武侠位面?哈哈哈,王禅仰头大笑,翻身的日子终于要来了。一座孤山上,王禅看着一个猥琐的道士正用青布盖住地上一个白衣女子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王禅手中忽然多出了一块板砖。故事,从这里启程了。
玄幻连载
蓝星发生诡异事件,大批蓝星人被一股神秘力量影响,魂魄暂时穿越到了异世界。这是一个黑暗笼罩,诡异丛生的世界不仅物价奇高无比,更是有许多邪灵悄然出没,同时各个势力彼此争斗,江湖仇杀,下层民众苦不堪言。杨方本是精神病院的主治医师,也在一次诡异事件...
最新:番外!
玄幻连载
来自现代社会的一缕残魂,意外流落到了浩渺无垠的修仙世界,附身于一处枯井之中,化身龙渊,在这千川江旁的龙潭镇上,开启了属于潜龙仙族的传奇。
玄幻连载
意外的重生,叶枫穿越到了斗罗大陆什么?我竟然与唐三一同觉醒武魂。双生武魂又如何,看我航空母舰如何制裁你变强的最快途径当然是抱大腿啦,加入史莱克,统领武魂殿,这还不是简简单单千仞雪是我的什么,你不服?你接的住我的魂技吗?这是一个普通人在斗罗大...
最新:暗流涌动
玄幻连载
携带属性异能,从巨人城废墟开始见证一个个世界的跌宕起伏。他曾经手撕泰坦,也亲手折断了魔翼龙的双翼。他见证过暗影岛的迷雾,也曾是黑色玫瑰的幕后黑手。他见证过人皇的崛起,也见过那功成万古的传奇。他曾经想要带来秩序,但带来的更多的,是毁灭和灾难。或许有人听说过,这个绿色眸子的不可说之人,最初的最初,只是想要回家而已……已有百万字完本作品,节操满满请放心阅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巨人城废墟开始的探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玄幻连载
修行大陆自是强者为尊,身在此处可修书文,可修灵气,可修肉身,可修精神,可修丹药,可修医术,万般之法皆可修至入道,成一方强者,行自己所欲为,然入了道之后?此间王朝林立,圣为至尊,而其有榜,榜上之人尽数为魔!而何为魔?魔又为何!人间一少年,修身修剑宇为心,自然万灵护其身。但化疯魔与圣敌,与世战!为何!只为自身所愿,是为在意之安。
最新:第二十二章 特殊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