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和光到春丽上学的那个城市寻求发展机会。林是“心在春丽”,他曾经给春丽写过求爱信。他拜了一位大哥,合伙开了一个饭店。饭店离春丽上的大学很近,出了侧门走不远就是。一次过节,叫来春丽,一起喝酒。酒后,老***。林想参与了,但他知道好事轮不到自己,弄不好,坏事都是自己的,躲到外边。光参与了,事后他他啥也没干。老大被抓起来,是林偷偷报的警,把自己摘清——林看事情严重,他知道春丽性情刚烈。春丽没光。光磕头如同鸡啄米,春丽念及他年纪轻轻,不忍心。光让林别出去,钱都给了林。
这事除了他们没人知道。勤知道这事儿,还没对别人讲,他认为暂时还用不着,先留着。
林回家开了一个食杂店,店里平时让秋看着,他整日闲逛。一日,林看黄碟性起,去街里找“鸡”,被人捉“奸”,来的是女饶“男的”——是窦仁。林在窦仁准备好的“协议”上签字画押,把家里的钱都“捐”了。
后来林去找勤,想让他帮忙找个工作混碗饭吃。勤想问些事,就同他喝了一次酒。林把春丽的事了,算是巴结的见面礼。喝了这顿酒之后林就再也没见着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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