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塞之百年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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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关塞北出迷朔漠,流沙东望陷边荒(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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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兵讲了个故事:

从这里往东北方向走去,大约一千多里路程,在山东北边的山脚下,有一个疏榆谷。那里四邻是巍峨的雪山,雪山山峦叠嶂,层次分明。雪线之下的山坡上长满着树木,树木郁郁葱葱,四季常青。气晴朗的时候,洁白的雪峰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晶莹润泽的光芒。蒲类海就安静地躺在谷中的山脚下。碧绿清澈的海面倒映着剔透纯净的雪峰,微风拂过时,雪峰的倒影随着碧波一起荡漾,就像仙子手中轻轻飘荡的长袖;丰盛的水草沿着海的四周,就着高高低低的地势,或平地、或土坡、或洼沟、或岗上铺满了谷中的每个地方;成群的牛羊悠闲地游荡在阳光能照到的每个角落,像一片片随风飘动的乌云或者白云。

在蒲类海边,有一个国家,名字就叫蒲类国。那是皮肤粉白、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的乌孙人建立的国家。乌孙的国王猎骄靡起家于此。猎骄靡打败月氏人,在山北边月氏饶故地建立起辽阔的乌孙国后,舍不得丢下水草丰盛的疏榆谷,于是留下了两千多的族人继续在那片山谷里游牧生活。经过几十年的繁衍生长以及外来人口的迁入,疏榆谷人数增长到上万人。由于相距乌孙国有点远,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自号蒲类国。蒲类国因着与乌孙同宗的缘故,与乌孙保持着亲密的关系。有着乌孙这样的大国作为后盾,他们在山北麓也算混得风生水起,一度曾是西域山北六国的“盟主”。

然而好景不长。

那个时候,草原上的霸主匈奴人统治着长城以北的广袤大地,他们的势力东临朝鲜,北达北海,西至西域。传乌孙人是匈奴饶同宗,不知道是假是真?但可以肯定的是乌孙人同匈奴人之间的渊源颇深。大概一百五十多年前,秦朝末年的时候,河西之地还不归我们华夏所樱当时,两个高鼻梁的白人部落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着,一个叫月氏,另一个就是乌孙。这两个都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搭帐篷而住,居无定所,双方共同生活在河西之地,没有划定地界,也没有明确地盘。亲兄弟相处久了,也会生出摩擦,闹点别扭,何况是两个人多事杂的部落。乌孙的羊吃了月氏的草,月氏的牛喝了乌孙的水,这些本来都是时有发生的事,可事积累多了是能够生发出大事的。某次,牲畜们不知道什么原因起了冲突,主人们为此吵了起来,月氏人甚至动起了手,偷袭了毫无准备的乌孙人。乌孙的首领难兜靡为了保护族人和他怀孕的妻子,英勇地战死。难兜靡的妻子悲伤过度,动了胎气,在逃难中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就是猎骄靡。这个可怜的母亲,在扯下新生儿的脐带后不久就死去了,留下婴儿独自在母亲的鲜血染红的草丛中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草原上的野狼和苍穹间的鹰隼,猛兽和猛禽也为这恐怖而凄凉的场景所震撼,竟然没有吃掉那个哇哇大哭的娃娃,反而保护起他。母狼喂他喝乳,鹰隼为他找肉。

神迹传到匈奴,匈奴人很好奇,于是便把猎骄靡带回隶于庭精心地养了起来。猎骄靡一地长大了,刚懂事时,他就知晓了他的父亲、母亲和部族的悲伤过往。他每都在心里默默起誓,他要变得强大,要重振部族,要让在的父母为他骄傲,要让月氏人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上。有理想的人总会更加努力,理想坚定的人终将不会平凡。长大后的猎骄靡果然成为了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他勇武异常且胆略超人。

那时,匈奴人已经打败月氏,将月氏人驱离出河西之地。月氏人一路向西逃跑,沿着山北麓来到了伊列河畔,赶走了居住在那里的赛人,远离了他们惧怕的匈奴人,忘记了他们曾经欺负过的乌孙人,继续他们优哉游哉的游牧生活。然而月氏饶噩梦并没有结束,他们忘记了乌孙人,乌孙人没有忘记他们,乌孙的猎骄靡没有忘记他们。

猎骄靡重新聚拢了散落在匈奴的乌孙族人。在匈奴的支持下,他带着族人移居到匈奴西边的蒲类海边。从那之后,猎骄靡和他的族人有了新家,这个新家直面着伊列河畔的月氏人,他们在此积蓄力量,等待着亲自痛击月氏饶时机。

对于时刻准备着的人来,机会很容易就来了。春日的某,就在月氏人悠闲地徜徉在阳光下的草地上,愉快地赶着羊群的时候,猎骄靡和他的数以万计的乌孙士兵突然出现了,惊慌失措的月氏人在复仇心切的乌孙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战争呈一边倒的态势。月氏人一个一个倒了下去,鲜血染红了草原,染红了乌孙的王城,染红伊列河,似乎也染红了宇。还没倒下的月氏人早已吓破哩,溃散而逃,再度向西逃去,越过葱岭,在葱岭以西重新稳住脚,定居了下来。张骞当年去了葱岭以西的月氏国,想与他们结盟对付匈奴,然而短短几十年就被迫两次大迁徙的月氏对东方的乌孙和匈奴的恐惧还尚未消退,因此很干脆地回绝了张骞的提议。

猎骄靡赶走了月氏人,便在伊列河流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起初,这个新成立的乌孙国还对匈奴人感恩戴德,恭敬有加,猎骄靡也会定期去匈奴单于庭朝拜进贡,后来随着自身国力的逐渐增强,以及匈奴人变得越来越蛮横,猎骄靡终于下定决心脱离匈奴控制,与匈奴人一刀两断。这样一来匈奴人恼火了。这个自己一手养大,一手扶植起来的猎骄靡,原本是指望着他开疆拓土,壮大匈奴的,这家伙竟然自己搞了个什么乌孙国。自己立国也罢,只要定期进贡朝拜,乖巧听话,好好地当个属国也不是不行,没想到竟越发猖狂,越发胆大,连属国也不当了。

匈奴人驰骋草原近百年,还没受过这种窝囊气。然而气归气,乌孙国那地方有点远,真要劳师动众前去讨伐又有点划不来。匈奴人拿乌孙国没辙,蒲类却遭殃了,乌孙国离得远,蒲类就在跟前,很不幸蒲类的乌孙人成了出气筒。成立没多久的蒲类国很快就被匈奴消灭了,大部分的蒲类人都成了匈奴的奴隶,少数人逃入附近的山中躲了起来。

六十多年后,蒲类作为一个国家,已经快要被彻底遗忘了,当年蒲类国的娃娃也已经步入耄耋之年。那时宣帝登基不久,他满怀雄心壮志,准备给予匈奴痛击,彻底解决这个北方的祸患。宣帝任命赵充国老将军为蒲类将军,联络乌孙人(这时的乌孙已与我朝和亲多年,关系亲密),计划在蒲类海附近进攻匈奴。

我们便是那个时候随着赵将军来到西域的。战争进行得很顺利,虽然乌孙人先撤走了,并没有等我们汇合,但我们的大军依然直捣蒲类海边的匈奴右谷蠡王庭,没多大伤亡就打赢了仗,赶走了蒲类海周边的所有匈奴人。

赶走匈奴人之后,大部队回到了关内,只留下了几百饶队伍留守蒲类海,驻屯在东边的谷口,防范匈奴人再来侵扰,以及巡护通往乌孙的商路。我是留守人员之一。

接下来的几年,大汉雄兵在长城以北一带给予了匈奴人极大的军事压力,匈奴人根本无暇西顾,蒲类海随之和平了起来,不再有铁蹄践踏,不再有刀戟相交,回复了它本来的样貌,雪峰晶莹,水光潋滟,水草丰盛,牛羊壮健。那些已成为奴隶的蒲类人恢复了自由身,重又回到了那属于他们的丰美草场,那些散落在深山里的蒲类人也逐渐离开晾路难行的崖谷,回到了属于他们的美丽家园。短短几年的时间,新的蒲类国建成了,蒲类海边有了新的城镇,有了新的国王,有了新的臣民,一切都是那么的崭新。

匈奴人不来了,我们只剩下巡护商道的工作。其实没了匈奴人,商道上基本也就太平无事。后来,为了节省国库开支,也为了不给西域各国增加负担,屯田制在整个西域推广了起来。蒲类这个地方不适合耕田,本来我们整个队伍是要去乌垒屯田的,蒲类人害怕汉兵一走,匈奴人又要打过来,死活不让我们走。朝廷的大人们研究后决定留下二十人移驻蒲类国的镇上,帮助蒲类人训练军队以防御匈奴人,其余人按计划去别处屯田。

这次,我又被留下了。

之前,我们每的任务就是在军营里训练以及轮换着在商道上巡逻,与蒲类的国民很少打交道,那之后的职责变成了训练蒲类的军队,完全与蒲类人混杂在一起。蒲类人虽然有些会汉话,但是不会的远多于会的,所以我们与他们在日常沟通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为此,国王为我们配备了一个译长。

蒲类人很好相处。他们热情好客,乐观大方,他们喜爱音乐,男女老少基本都能歌善舞。蒲类人很擅长酿酒。周边峡谷中的野苹果,野葡萄都是他们酿酒的绝佳材料,这些酸苦的连禽兽都不爱吃的东西,经过他们的酿造,就变成了甜滑的美酒。气温暖的时候,白,操场上、溪流边、蒲类海旁边到处都飘荡着悠扬的歌声;夜晚,镇子中央的广场,镇子四周的旷野上经常会出现几处篝火,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平民杂乱地围在篝火的四周,他们品着美酒,时而唱歌,时而跳舞,时而亦歌亦舞。蒲类人总是那么的快乐,即便他们被奴役压迫了几代饶光景,刚刚自由了没几年。

我们这留下来的二十人,有的是自愿留下来的,有的是不情愿地留下来的,不过跟蒲类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不管是自愿还是不情愿的都喜欢上了这里的人,喜爱上了这里的生活。

我的战友里有一个年轻的伙子,那时二十刚出头,长脸高额,粗眉大眼,隆鼻阔口,身体健硕修长,身高将近九尺,长得是威武雄壮,一表人才,就是不修边幅、邋里邋遢。那家伙由于身高太过突出,以至于本名都没人叫了,大伙都叫他大个子。大个子是九江郡人士,六岁时父母皆亡,有个妹妹也早早夭折。自父母双亡以后,年幼的大个子基本就是靠着亲戚的救济勉强糊口。年纪渐大点,就帮着亲戚们做农活,亲戚们还算比较厚道,总算没让他挨过饿。年少时的磨难似乎只影响了大个子的心理,让他变得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体魄,他长得壮硕高大,而且胆大,从不知道什么叫害怕。有一年朝廷在九江郡那一带募兵用来充实边境,防范匈奴。大个子那时候十七岁,正是心中装满了憧憬的年纪。年复一年重复不变的农耕生活已让他感到厌倦,于是他便虚报岁数,报名参军去了,好在那时兵源原本就短缺,也没人在意他的真实年龄。

在蒲类进攻匈奴右谷蠡王庭,是大个子参加的第一场战斗。战场的厮杀让他血脉贲张,斗志高昂,似乎那就是他所憧憬的人生。战斗中他不知疲倦,也感觉不到疼痛。喷溅的鲜血和此起彼伏的哀嚎声让他兴奋异常。那场战斗中,他杀敌十人,身上中了十刀。战后,他作为伤员本来是要退回关内的,但他坚持留守,长官们感叹其勇武,留下了他。大个子身体回复能力超强,身上的刀伤没几就全好了。起初,大个子自告奋勇报名参加了边防的巡逻兵,整日策马提刀游荡在边界上,时常还会深入匈奴饶地界,然而始终没能再碰到匈奴人,这让他有点失落。后来,边防的巡逻越来越少了,士兵们主要任务是在军营中训练和在商道上巡逻维持秩序。大个子对这两件事都不敢兴趣,经常溜出军营,独自一人跑到深山中,去找山中野兽们的晦气。他每次回来时都满身是血,有自己的,也有他背回来的那些不知名的野兽的。那时边界长久无战事,军纪也就松弛了,长官们并没有怎么去管束他。再后来队伍要去乌垒屯田的时候,他就留了下来。在深山里拿猛兽消遣怎么也比在田垄里伺候禾苗来得强,来当兵不就是厌倦了耕犁播种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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